近日,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关于开展智慧景区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智慧旅游景区建设,深化数字文旅场景集成应用,推动数字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。
据了解,此次评价范围包括全省4A级以上(含4A级)旅游景区、省级以上(含省级)旅游度假区。评价工作按照“自愿申报、逐级审核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开展。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4A级以上(含4A级)旅游景区、省级以上(含省级)旅游度假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,开展现场勘查,提出星级智慧景区初步名单。
据悉,此次评价标准依据《“数字江淮”建设总体规划(2020—2025年)》《安徽省“数字政府”建设规划(2020—2025)》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<安徽省智慧旅游“十四五”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(皖文旅发〔2021〕30号) 、2024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 、安徽省地方标准《智慧景区要求与评价》(DB34/T 4954—2024)等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