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央宣传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文物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,实现我国从文物资源大国向文物保护利用强国的历史性跨越,加强新时代文物科技创新。
《意见》共分为总体要求、优化文物科技创新布局、建强文物科技创新平台、壮大文物科技创新人才队伍、完善文物科技创新激励机制、实施保障6个部分。针对我国文物科技有效供给不充分、文物科研机构小散弱、科技人才严重不足、科技资源配置不均衡、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从优化文物科技创新布局、建强文物科技创新平台、壮大文物科技创新人才队伍、完善文物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四个方面作出系统性部署,共提出16条举措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面向国内领先、国际一流的远景目标,依托研究型文博单位、高校和科研院所,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地区性文物科研机构;文物科研力量显著提升,形成科研方向稳定、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梯队;初步建成国家文物考古标本资源库和国家文物保护科学数据中心(文物大数据库);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文物保护和考古关键技术,形成若干系统解决方案,建立健全文物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衔接机制。到2035年,建立跨学科跨行业、有效分工合作的文物科技创新网络,建成文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和共享服务机制,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科技创新系统性理论、方法与技术,文物保护、研究、管理和利用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更加有效地实现对文物本体及其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信息的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。